为加强对联合办学的管理,规范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根据铁道部科教司《关于加强铁路成人中专非脱产联合办学管理意见》及中等专业学校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主要针对非脱产联合办学;全脱产的联合办学参照本办法和中等专业学校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一、联办学校及教学点的认定
1、 举办成人中专班的联办学校和教学点须经路局或分局教育管理部门认定。
二、 管理机构
2、主办学校教务科全面负责联合办学的管理工作,设专职管理人员。联合学校和教学点也必须设有相应的教学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负责实施具体的教学管理工作。
三、 主办学校工作
3、根据部指导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现场生产实际情况,负责编制实施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若所办专业为主办学校主干专业(铁道工程、铁路运输、工业与民用建筑),主办学校负责编写、印制各课程的学习指导书和补充讲义;若所办专业非主办学校干专业,主办学校负责编写、印制文化基础课程的学习指导书和补充讲义(其他课程的学习指导书和补充讲义由联办学校和教学点负责编写和印制)。
4、负责主要课程的考务工作,主要课程在实施教学计划中明确。
5、审定联办学校和教学点的礼聘教师、教师学期授课计划、考试试题、学习指导书和补充讲义。
6、负责对外聘教师进行师资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教学管理培训;指导教学点的教学和教学管理。
7、负责教材的确定和采购,及时发送各联办学校和教学点,提供教学用各种报表样本。
8、定期和不定期检查联办学校和教学点的教学管理,协助联办学校和教学点解决在教学和教学管理中的困难。
9、对学员进行表彰和违纪处理。
10、负责学员的录取工作和毕业办证工作。
四、联办学校、教学点工作
(一) 教学管理工作
11、准备教室、课桌、教具、实验设备、演练设备,印刷设备等教学设施和学员生活设施。
12、负责收取学员的学费、书款(含包装、运输等费用)及其他费用,及时结算应付主办学校的款项。
13、根据教学任务的需要,确定礼聘教师并报主办学校审定,下达教学任务书,安排面授时间及课表,发出面授通知。采取措施确保实际面授课时达到规定要求。
14、组织编写、印制由联办学校和教学点负责的学习指导书、补充讲义等教学资料,开学前发到每个学员手中。
15、组织任课老师完成教学工作和教研活动。检查教师的学期授课计划执行、学习指导书编写、教案编写、教学日志编写、课堂教学、作业布置批改、铺导等教学环节的情况。学期面授结束后收集教师教案、教学日志、班级教室日志、留存备查。对非面授期间学员的学习、作业等情况进行检查。
16、组织考务有关工作。
17、召开评教评学座谈会,收集学员对教学和管理工作的意见,采取措施不断改进和完善教学管理工作。
18、及时收集、整理、存档和向主办学校报送各种教学资料。
19、需对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进行调整时,联办学校和教学点须先提出调整意见,报主办学校批准后实施。联办学校和教学点不得擅自调整教学计划和教学内容。
20、接受主办学校的检查指导。
21、搞好其他教学管理工作。
(二) 学员管理工作
22、负责聘任和考核班主任(班主任原则上由联办学校的教师或教学点的教育室主任担任)。
23、新生报道时,收取录取通知书、学员照片(6张)、个人应交费用(学费、书费、资料费等)。建立新生学籍卡片、注册名册、像页、入学登记表,保管和完善学员学籍档案,及时报送有关资料。
24、对新生进行入学教育,负责学员面授期间的管理工作和思想教育工作。教学点应采取行政措施保证学员的出勤率。做好学员面授期间的考勤。
25、负责学院的操行评定,每学期末将操行成绩记入学员档案。实施对学员的奖惩,并将奖惩情况记入学员档案。
26、定期召开班会和班委会,布置班级管理工作。
联办学校和教学点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教学、学生管理工作补充规定。
五、 教师
27、教师应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或中级以上职称。
28、联办学校和教学点应根据教学计划的课程设置,教师聘任条件确定礼聘教师,填写外聘教师登记表,报主办学校审定后聘任。
29、任课老师用完成如下工作:
1) 努力学习教育教学理论,认真钻研教学计划、大纲和教材(学习指导书),掌握所认课程的内容、特点、教学目的、要求及重、难点。
2) 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授课计划,按批准后的授课计划实施教学。
3) 编写组织学习指导书。认真备课,写好教案。
4) 认真组织教学,及时填写教学日志,严格学生考勤。
5) 定期或不定期到学员工作现场检查和铺导,帮助学员自学和完成作业,认真批改作业。
6) 完成期末考试命题、阅卷及成绩分析工作。
7) 坚持教书育人,做好学员思想工作和管理工作。
8) 认真完成各种教学资料的填写和提报。
六、 教师的备课及教案
30、教师备课应做好如下准备:掌握课程教学大纲的要求;认真钻研教材,熟悉教材内容,掌握相关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了解学员自然状况、文化基础和专业技能状况。
31、在备课时应做好以下工作:处理好教学内容的衔接及与其他课程的交叉;突出教学重、难点;对教学过程和方法进行设计;设计好课堂板书;准备教具、挂图和模型;安排好实验、演练、点化教学和现场教学等实践性教学;有针对性安排课后作业和学员对新课的预习;编写教案、学习指导书、实验指导书、实习手册、补充讲义、习题集、设计任务书等教学资料。
32、任课教师必须在每学期开学前完成备课、教案编写等教学准备工作,严禁无教案上课。
33、教师的教案应依据教师学期授课计划进行编写,对教案的要求如下:
1) 教案首页(学校统一格式)规定的项目填写齐全,其中重点应写好:教学目的、重、难点、教学过程(含时间分配)几部分内容;
2) 教案的内页应简明写出教学内容、解决重、难点问题的办法、授课中的板书设计要点;
3) 课后应及时总结本次课程教学的成功与不足、是否完成教学内容和达到既定教学目的,写出课后小结补充在教案内页中;
七、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34、由主办学校根据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大纲制定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大纲。编制时,联办学校、特别是教学点应根据现场生产需要,对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大纲的编制提出书面意见,应将路局对岗位技能的有关要求尽可能纳入教学计划和大纲中。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的要求如下:
1) 学习期限:文科函授为2.5年;工科半脱产为3年。
2) 总学时(包括自学、平时作业、铺导、面授、实验、实习、考试、考察、毕业考核等全部教学环节),文科函授不少于2000学时、工科半脱产不少于是2200学时。
3) 课程门数:文科函授不少于12门;工科半脱产不少于15门,每学期考试课门数不少于两门。
4) 面授铺导(含教师指导的实验、实习、大型作业以及集中复习考试等)占总学时的比例:文科函授,不少于40%,工科半脱产,不少于50%。
5) 编写实施性教学计划时,每门课程可按照"讲授"、"自学及作业"、"实验实作"、"复习考试"等教学环节分配时。工科专业的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时数之比应基本达到6:4。
6) 在实施行教学计划中明确由主办学校组织考务的主要课程。
八、 教师学期授课计划
35、根据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编制授课计划,授课计划经批准后,按授课计划组织学期授课。授课教师在编制授课计划前必须认真阅读教学计、教学大纲和教材,根据教学大纲要求的重点、难点及学员实际情况,确定各教学内容所用授课时间。授课计划使用统一的格式。一般每2课时为一个授课单元。其内容有:授课日历时间(第几周)、授课章节及内容摘要、课外作业、使用的教具和设备、使用的教材的参考书。
授课计划编制完后,还需填写授课计划编制说明。主要反映本学期该课程总学时及教授、实验、习题课,现场教学、复习、测验所占课时。
授课计划由联办学校教务科或教学点教育市初审,报主办学校审定、批准后执行。
九、 学习指导书的编写
36、学习指导书一定要针对学员自学的特点编写,应有以下内容:
1) 本课程的学习目的、要求、内容、重点、难点、学习方法,
2) 学习中需注意的问题,
3) 需要阅读的教材、参考书内容和重点阅读的章节,
4) 做自学笔记的要求,
5) 算例、自学中要完成的作业和自我测试题(最好附答案,以便学员查对)。
十、 考务工作细则
37、试卷要求:
1) 考核方式及命题时间:
联合半学的考试课程必须进行笔试,考查课程的考核方式由教师根据课程特点自行确定。
考试课程的相关教师应于考试前六周依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授课计划的主要求完成命题并提供标准答案、平分标准,交联办学校(教学点)教学管理负责人初审后于教师之前四周送主办学校。
主办学校对联办学校(教学点)送来的试题应及时进行审定和综合,于考试前两周返回联办学校(教学点),由联办学校(教学点)制卷和组织考试;主办学校印制主要课程的试卷并在考试前由学校的巡考人员带到联办学校(教学点)组织考试,联办学校(教学点)应对此类课程的考务工作给予协助。
2) 命题要求:
对课程内容有一定覆盖面,题型多样。一般情况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方面题分约占卷面总分的60%,有一定难度题分约占卷面总分的30%,难题题分约占卷面总分的10%。
适当增加开卷考试的课程数,开卷考试的试题应有一定延伸度,书中有直接答案的题量不应超过20%。
合格试卷一般情况下考试结果呈现正态分布。
出题老师应提供难度相当于A、B、C三套试题(含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且用统一的试题纸制备。
教师书写的试题应字迹符号正确清晰,图形规范。写名制卷要求、开、闭卷选择、学员准带的计算器、工具书、文具等内容。
一般情况下语文试题按120分钟出题,其他科目按100分钟出题。
考前试卷一律封闭保管,考试当天发给监考人员。
38、考场布置
1) 考生座位必须有一定间隔;
2) 每个考生的座位必须固定(座上贴着考号、考生姓名),考生必须凭工作证对号入座;
3) 考场布置完成后,须经联办学校教务科或教学点负责人检查并关闭至考试前;
4) 考场周围保持安静,不得有闲杂人员在考场周围干扰考试;
5) 原则上每个考场内的考生人数不得超过30人;
38、毕业考核
毕业考核方式分为毕业考试、毕业论文答辩和毕业设计答辩三种方式。毕业考试参照主干课程考核方式实施;采用毕业论文(设计)答辩方式时,应成立专家、联办学校(教学点)教师和主办学校答辩教师组成的毕业论文(设计)答辩委员会,逐个对学员的毕业论文(设计)进行答辩,评定学员考核的成绩。
39、监考人员
监考人员由老师(课程任课老师不能做为监考人员)和教学管理人员担任,每个考场安排两名监考人员,监考人员职责如下:
1) 按规定的日程、场次和规定时间领取密封试卷按规定时间当学面启封。
2) 监考来势应坚守工作岗位,发卷前应宣布考场纪律,准时发卷、收卷,监考时不得从事与监考无关的事情。
3) 除主、监、巡考老师和考场督察人员外,其他人员未经许可,不能进入考场。
4) 严格执行考场纪律,确保考试顺利进行。
5) 考试结束应清点卷数,填好考场记录。
40、阅卷与评分
非主要课程的试卷交齐到联办学校教务科(教学点教育室)后,由考务人员装订加印密封,交给出题教师阅卷,教师应根据标准答案及评分标准平分,评阅完成交教务课(教育室)拆封,登记试卷分并结合平时成绩评定学员成绩。主要课程由主办学校组织阅卷。
41,学期成绩总评急成绩分析
学期成绩总评由任课教师按期末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的比例评定(考查课学期总成绩中平时成绩占40%)。任课教师负责填写成绩报告单(一式三份)并提供成绩分析报告(一式两份)。
任课教师提供的成绩分析报告应提供分数分布情况,试卷题目得分情况,成绩总体分析,存在的问题急解决问题的办法(教考分离的课程由任课教师与出题教师共同分析)。
学期操行成绩不及格者和学期缺课时数达三分之一急以上者,取消考试资格,该学期所以课程成绩按"0"分计;却作业或实验报告者,取消相应课程的考试资格,成绩按"0"分计。
42,补考工作:
凡学期考试,考查课成绩不合格或因病,事假缺考的学员均应参加补考。
补考一般安排在次学期进行,非主要课程的补考日程,科目,补考地点,监考人员由联办学校或教学点安排,主要课程的补考由主办学校安排。
学校期满认有课程不几个的学员由主办学校发给结业证。结业后,由本人向主办学校申请,可准予补考,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自入学校,学生成绩五年内有效。
凡考试作弊的学员,该课程成绩以"0"分计并另行处分,但学年不得补考。
43,考务资料的管理
考务资料包括试卷,成绩,考场资料,存储试题,成绩分析资料。考务工作总结等。上述资料均应专人管理。
十一、班主任
44,班主任应努力下,积极工作,热爱学生,团结同志,在思想品德,作风方面能做学员的表率,具体应做到:
1) 热情关怀,爱护学员,负责做好本班学员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员遵章守纪,努力使本班成为一个遵守纪律,团结向上,勤奋学校,朝气蓬勃的集体,使学员在德,智,体得到全面发转。
2) 经常与任课教师联系,了解学员思想和学校情况,教育学员明确学校目的,改进学校方法,不断提高学习成绩。
3) 关心学院2生活和身体健康,培养学院具有良好的生活习惯。
4) 组建班委会,组织领导班委会的工作,指导本班党(团)支部开展活动。
5) 与学员家庭和社会有关方面取得联系,做好学员思想政治工作。
6) 认真完成学员的学期鉴定和毕业鉴定工作。
十二、学员学籍档案
45,学籍档案的建立一定要规范,字迹工整,用钢笔或毛笔书写,符合国家对人事档案的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1) 考生登记表;
2) 体检表;
3) 录取通知书;
4) 学员入学登记表;
5) 奖惩情况;
6) 学员学期操行评定表;
7) 学员学校学校成绩登记表;
8) 学员毕业登记表;
9) 退学,休学,复学资料。
十三、学员行为准则
46,学员在学校期间,必须遵守以下行为准则:
1) 遵守国法,维护国家的利益。不得参加任何有损于祖国尊严和荣誉,违背四项基本原则,危害社会秩序的活动。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
2) 关心集体,同学间团结友爱,学习。帮助,关心照顾患病同学。
3)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勤俭节约。
4) 注重个人的品德修养。
5) 勤奋学校,刻苦钻研,遵守学校纪律,考试不作弊。
6) 诚实守信,谦虚谨慎,尊重他人。待人礼貌。
7) 爱护公共设施。
8)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健康的文化活动。
十四、学籍管理办法
47,入学与注册
1) 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在规定日期到指定的联办学校或教学点办理入学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期报道者,须持有关证明申请延期报到,但不能超过开学后两周,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每学期开学时,学员应按时注册,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请假。否则以旷课论。
2) 已注册的新生由联办学校和教学点建立学籍档案。
48,学员的成绩考核包括操行和学业两个方面:
1) 操行方面:要对学员的政治思想觉悟,道德品质以及学校和劳动中表现进行考察评定。操行成绩每学期评定一次,按百分制计分。
2) 学业方面:按照教学计划,教学大纲的要求,考核学员掌握所学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技能。
49,退学。休学
1) 学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退学或令其退学:行为恶劣,受到劝其(勒令)退学处分者;休学期满仍不恩能够坚持正常学校或不办理复学手续者;因病经医疗单位证明确实不能坚持学校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学习者。
退学学员经主办学校审核批准后,应办理退学手续并由主办学校报局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2) 学员在下列情况下,可以申请休学;
因病经分局(公司,处)级以上铁路因缘或指定医疗单位诊断必须较厂时间治疗,休养,确实不能坚持学习;因其他特殊原因,联办学校和教学点认为必须休学。
休学需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报联办学校和教学点签署意见后报主办学校审核。休学期间,保留学籍。
学员休学以下一年级主办学校继续开办相同专业为前提,否则应做退学处理。
休学以一年为限,过期按退学处理。
3) 学员休学期满须持有关证明,于次学年(学期)开学前一个月申请复学,经主办学校审核批准后,办理复学手续,放可复学。
50纪律,考勤
1) 学员要自觉地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严格遵守国家法令和联办学校(教学点)的各项规章制度。
2) 学员上课,实习,实验,毕业设计(论文,作业)要进行考勤。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迟到或早退三次按旷课一课时计算。
51,奖惩和处分
1) 对德,智,体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学员,应予表扬,奖励或授予"三好学员","优秀学员","优秀学生干部"等称号。
2) 对于违反纪律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员,除进行批评教育外,可视其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受警告,记过处分者。一学期内表现好转的,可撤消处分;受留校查看处分的学生,一年内有明显进步表现的,可撤消处分。
3) 联办学校和教学点可给予学生警告,记过,留校查看处分,勒令退学,开除学籍处分由联办学校或教学点提出意见报主办学校审核批准,并报主管部门备案。
52,毕业,结业,肄业与发证
1) 学员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准予毕业,发给毕业证书。
2) 学员毕业前仍有课程不及格时。由主办学校发给结业证书,结业后,由本人想学校主办申请,可准予补考,补考及格者,换发毕业证书。自入学起,学员成绩五年内有效。
3) 学院未学完规定的课程中途退学者(不包括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由主办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出具所学课程的成绩证明。
4) 毕业证书由学校颁发。
十五、学员操行成绩考核办法
53,学员操行实行百分制。每学期开始每个学员的基本分为79分,在此基础上由班主任根据学员平时表现和操行成绩加减分规定进行加减芬,期末汇总为学员的操行成绩。
54,加分条件:
1) 在争创文明班级,文明宿舍活动中表现突出,经班委及班主任认可加10分。
2) 积极参加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为班级或小组争得荣誉,名次,每次加3分
3) 在单位,社会上制止违法或不良行为,受班主任,联办学校,教学点或社会表扬,每次加2-20分。特别突出的,按铁路职工奖惩办法另奖。
4) 在劳动,卫生活动中表现突出,或为联办学校,教学点,班级做好事而受表扬,每次加2-5分。
5) 学期无缺课,加10分。
6) 揭发检举破坏公物,损人利己,损公肥私等不道德行为,每次加2-20分,拾金不昧1次加5分。
7) 主动关心他人,为他人俳优解难,促进同学,师生团结,每件次加2-5分。
8) 学员干部在班级管理中创造性地完成各项任务,成绩突出者每学期加5-15分。
9) 外出实习中,手实习单位白杨,每次加5分。
55,扣分条件:
1) 旷课1学时扣4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
2) 上课不遵守纪律,受点名批评1次扣2分。
3) 聚众闹事者开除学籍,打架1次扣30分,并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情节严重按治安处罚条理处理。
4) 有意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1次扣20分。
5) 损公服私,损人利己,每件次20分。
6) 拨弄是非,攻击他人,吵架每件次扣10分。
7) 查实已婚,入学后又与他人建立恋爱关系,操行成绩按不及格论。
8) 无故不参加劳动、值日、卫生扫除活动、集会和集体活动,除每次扣2分外,另按考勤纪律处理。
9) 不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造成不良影响者,每件次扣10分
56、联办学校、教学点可制定操行成绩评定的补充规定。
十六、学员考勤办法
57、学员上课、实习、实验、毕业设计(论文、作业)、班会及各类集会活动均属于考勤范围。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事先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课论。
58、学员因事请假,必须写出申请。三天以内(包括三天)事假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事假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事假由班主任签署意见报联办学校主管校长或教学点负责人批准。学员因病需要休息时,必须按医院或医务室有关诊断证明书批准的天数休息。
59、上课铃响后未到者为迟到,下课铃响前离开者为早退,3次迟到或早退折算旷课1学时;无故不参加日常卫生扫除,1次折算旷课1学时;不参加大扫除,1次折算旷课2学时;不参加劳动或集会活动,按实际时间折算旷课时.对缺勤学生的处理按血迹管理有关规定办理.
60,除教师对学员的考勤外,班主任应随时检查学员的出勤情况.每周公布一次。
十七、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评选办法
对各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应于表扬奖励或授予"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或优秀学生"称号,其评选办法如下:
61,三好学生
1) 三好学生条件
政治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遵守国家法律;热爱学校,关心集体,爱护集体,遵守社会公德;作风正派,团结同学,文明礼貌,助人为乐,尊重师长;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无旷课,无作弊行为;勇于坚持真理,敢于批评不浪行为,在班风.学风建设中起积极作用,操行成绩优秀.
学习好:学校目的明确,热爱所学专业;善于独立思考和分析问题;认真完成作业,勇于实践,能认真,严格,按时完成实习,实验任务,学习成绩优秀.
身体好:积极参加学校和班级开展的文体活动,掌握锻炼的基本技能.坚持锻炼,有较好的身体素质.身体有残疾的学生.只要坚持锻炼身体
.积极参加力所能及的体育活动,可看做身体好.
2) 评选办法
三好学生每学期末进行初评,学年末惊醒总评.评选应在个人学期总结的基础上.根据三好学生条件和操行成绩评定办法,由班主任主持评选,经联办学校或教学点初审,报主办学校学生科审核,学校表彰.
62,优秀学员干部
1) 学员干部是指学员中兼任党支部委员,党(团)小组长,班委委员的学员.
2) 优秀学生干部条件
政治思想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关心时事政治,遵守国家法律;作风正派民主,办事公正,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和事业心.带头遵守规章制度和纪律,无旷课及违纪行为,在大是大非前勇于扶正辟邪,文明礼貌,爱护公物,乐于助人,操行成绩优秀.
认真完成工作职责,正确处理社会工作与学习的关系;积极做好同学间的思想政治的工作,及时反映用学的合理化建议;热心为同学服务;以身作则,在争创文明班级中成绩突出.
学习勤奋,按时完成各科学习任务,考试无作弊行为.
带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文体活动,组织班内同学开展课外活动;
评选办法与三好学生评选办法相同.
3) 优秀学生
优秀学生系指在实现校风,班风,学风好转中表现突出,在某一方面取得优异成绩而不足以评为"优秀学生干部"或"三好学生"者.
评选办法与三好学生评比相同.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的事迹材料装入本人学籍档案.
十八、常见问题及措施
在联合半学中会遇到种种问题,给教学和管理带来困难.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成了保证联合办学教学质量的关键.有些问题很难彻底解决,但我没蒽应当也可以通过努力减小这些问题的负面影响,以保证教学质量.
63,常见问题有:
1) 学习积极性不高,出勤低;
2) 师资不足,教学教学经验不足;
3) 实验,演练手段不足;
4) 教学管理和站段生产管理的矛盾,导致面授课时难以保证;
5) 学员文化素质参差不同.,导致教学实施困难;
6) 办班的管理内容多,管理人员经验不足.
64,要解决这些问题,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 加强对学员的思想教育,使他们清醒地认识到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掌握专业理论知识和技能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 结合站段生产特点,合理安排面授时间,必要时送教到车间,中心站或领工区(分队),加强自学期间的检查和辅导.
3) 站段要采取行政措施给予联办班大力支持,在保证生产和安全的同时,保证联办班的教学.
4) 文化基础课和技术基础课的师资不足时,可在本地区外聘教师;也可以由分局在管内协调教师,专业课教师一般由站段工程技术人员担任,补足时可由教育主观部门协调.必要时可在寒暑假期间,主办学校的教师到教学点实施教学.
5) 实验,演练是教学的重要环节,不能消弱,站段的实验,演练手段不足时,可借用附近单位的实验演练设施,也可由主办学校安排实验和演练.
十九、资料的建立和流通
主办学校,联办学校和教学点在联合半学中各自承担着不同的任务,各方应按下表开展资料的建立和流通工作.
65,主办学校应提供的资料及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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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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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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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时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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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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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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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性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 |
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后两周 |
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后三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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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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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主干专业学习指导书 |
面授前四周 |
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后三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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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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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聘书 |
接到拟聘用教师资料后两天 |
面授前 |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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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课程期末考试题审定期结果 |
接到联办学校或教学点试题后一周 |
接到联办学校或教学点试题后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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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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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期末考试试题、试卷 |
期末考试前三周 |
期末考试前 |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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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考试成绩报告 |
考试结束后三周 |
考试结束后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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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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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补考通知 |
考试结束后三周 |
考试结束后四周 |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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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分析 |
考试结束后三周 |
考试结束后四周 |
|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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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及资料 |
第一次为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后两个月,其余为面授前三个月 |
第一次为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后两个半月,其余为面授前三个半月 |
66,联办学校或教学点应提供的资料及时间
|
序号
|
资料名称
|
完成时间表
|
提供时间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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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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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聘教师资料 |
第一次为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后一周,其余为开学前三个月 |
第一次为签定联合办学协议后两周,其余为开学前两个半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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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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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任务通知书 |
学期面授前两个月 |
学期面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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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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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计划及编制说明 |
学期面授前两周 |
学期面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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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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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办学校主干专业学习指导书、补充讲义、实验指导书、实习手册 |
学期面授前两周 |
学期面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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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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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通知书 |
学期面授前一个月 |
学期面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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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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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课表 |
学期面授前一个月 |
学期面授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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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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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日志 |
学期面授结束 |
学期面授结束(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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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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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室日志 |
学期面授结束 |
学期面授结束(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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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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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案 |
面授前 |
学期面授结束(留存,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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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课程平时成绩登记表 |
学期面授结束 |
学期面授结束后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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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课程期末考试题及标准答案 |
期末考试前一个半月 |
考试前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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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课程考场记录 |
学期考试结束 |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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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主要课程考试成绩 |
学期考试结束 |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 |
| 14 |
非主要课程期末考试试卷分析 |
考试结束后一周 |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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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设计计划 |
实习、设计前一个月 |
实习、设计前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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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档案 |
逐步建立 |
全部课程结束后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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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生登记表 |
学员报到后收回 |
学员报到后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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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验表 |
学员报到后收回 |
学员报到后四周 |
| 19 |
录取通知书 |
学员报到后收回 |
学员报到后四周 |
| 20 |
入学登记表 |
开班后两周 |
学员报到后四周 |
| 21 |
总成绩册 |
全部课程结束后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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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2 |
学员操行成绩 |
学期考试前 |
考试结束后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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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登记表 |
全部课程结束后一周 |
全部课程结束后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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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彰、处分材料 |
逐步建立 |
除退学应及时通报外,其余均为学期结束后一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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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员相页 |
学员报到后两周 |
学员报到后四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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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员名册 |
全部课程结束后一周 |
全部课程结束后两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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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卡 |
逐步建立 |
全部课程结束后两周 |
二十、联办学校、教学点管理工作流程
67、管理工作流程表明确了在不同时期联办学校和教学点应开展的主要工作,可供联办学校和教学点参考。
联合学校、教学点管理工作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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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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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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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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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合办学协议签定前后 |
1、调查生源状况
2、熟悉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文明、学习联合办学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3、学习联合办学管理有关规定和管理制度
4、进行办学资格订定
5、签定联合办学协议
6、设立教学管理机构,确定管理人员
7、与主办学校一起研究指导性教学计划和大纲,提出编制实施性教学计划和大纲的具体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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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员入学和面授前 |
1、接受实施性教学计划、大纲、教材、学习指导书、补充讲义及其他教学资料
2、确定拟聘教师并将其基本资料报主办学校审定后聘任
3、下达教学任务书,组织编写学习指导书等教学资料
4、发给教师需用的教材、各种教学资料和报表,布置教师研究有关教学文件、编写学期授课计划并报主办学校
5、编排面授课表,发面授通知
6、布置教师编写教案
7、准备教学和生活所需设备设施
8、制定教学点管理补充规定
9、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报到,收录取通知书、学员照片,举行开学典礼
10、建立学籍卡片、新生注册名册、像页、入学登记表,收取有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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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学校、教学点管理工作流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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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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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工作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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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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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授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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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及时和主办学校结算有关费用
2、向主办学校返回:录取通知书、学员照片、新生注册名册、入学登记表
3、组织教学活动,检查教师教学常规:学期授课计划、补充资料、学习指导书、教案、教学日志、上课情况、作业布置情况、辅导情况等
4、对学员进行考勤,办理请假手续,开展班级管理工作
5、收集学员对教学的意见,采取措施改进教学
6、组织教师编制课程考核试题(考试课试题分A、B、C三套并报主办学校审定)
7、面授结束后收集教师教案、教学日志、班级教室日志,留存备查
8、接受主办学校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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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面授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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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对非面授期间学员的学习、作业情况进行检查、辅导
2、准备下一次面授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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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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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规定布置考场
2、印制试卷
3、安排监考人员
4、组织考试或协肋主办学校组织考试
5、组织教师阅卷和评分,给出学员学期课程成绩;统考的课程由主办学校教师阅卷评分
6、安排补考
7、登记学员成绩并报主办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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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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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安排学员准备毕业考核(进行毕业设计、写毕业论文、准备毕业考试)
2、协助主办学校组织毕业考核
3、核定、填写毕业生有关资料并报主办学校
4、总结办班经验和教训
5、领取毕业证
6、举行毕业典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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