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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毕业综合实习考核鉴定表 下载 > >



成 都 铁 路 运 输 学 校

学 生 提 前 就 业 管 理 办 法 (暂 行)


    为了加强实践性教学环节,培养学生的动手能力、适应社会需求的能力以及考虑学生就业出路的情况,学校在学生未毕业情况下,同意部分学生外出实习(提前就业实习工作),为确保学生实习的安全及实习教学正常进行,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外出实习学生必须遵守并认真执行。
一、 由学校安排推荐就业的
⒈学校提供用工信息,出具用工单位证明及有关资料,学生根据适合自己的单位,本人写出提前就业书面申请,家长同意(签字),填写〈〈就业协议书〉〉并交纳推荐费,办理离校相关手续。
⒉在理论教学学期实习的学生,必须通过自己自学完成本学期的全部课程内容,并参加学校期末考试(与在校生要求一样),每年4月至5月学校派人到用人单位进行理论考试。在实践教学学期外出实习的学生,须在每2个月向班主任递交1份实习报告(情况)寄回,做为实习成绩,学校教务科根据学生综合成绩达到合格后,学校发其毕业证书。
⒊学生认真了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外出实习期间,有权拒绝用人单位安排有涉及自身安全和危险的工作,并及时与学校联系,学校负责中止与对方单位的实习活动。如果可能涉及自身安全的(拐骗、敲诈等)问题,应先报警再与学校联系,同时采取自救措施。
⒋学生在外实习期间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一切活动,否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切后果自负,学校一慨不负责任。
⒌学生必须严格遵守所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个人言行;对实习中表现不好学生,用人单位按规定办理退回,学校视其情节给予纪律处分,其毕业时推荐工作顺序后排或按自谋职业办理。
⒍由于学生本人自身原因或违反学校实习规定及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制度所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学生本人负责,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若造成实习设备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
二、自谋职业
⒈学生必须提供用人单位证明交学校招生办就业部,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学校研究后,通知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⒉需提前实习就业的学生,按学校教务科教学大纲的安排执行,在毕业那一年的6月底前自行到学校参加理论考试,合格后发毕业证书。否则,只发放结业证(待次年回校参加考试合格后可换发毕业证书)。
⒊学生在就业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所在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劳动纪律和安全规定,严格要求自己,注意个人言行;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所禁止的一切活动,否则,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一切后果自负,学校一慨不负责任。

成都铁路运输学校招生就业办



 

致 毕 业 生 的 一 封 信

同学:
你中专学习将期满,毕业在即,成才并有用武之地是你的理想,也是我们的愿望。离开学校,踏入社会,你渴望已久,或许又茫然无错。此时,我们致信与你,希望于你有所帮助。
一、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
随着国家教育改革的深入,目前中专毕业生就业已由传统的“计划分配”完全过渡到“自主择业”。我校实行毕业生择优推荐就业,倡导毕业生自谋职业。
二、毕业生就业办法:
(一)推荐就业
为了方便更多的同学能在毕业之际找到工作,学校专门设立招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从事我校毕业生的就业具体工作。我们广泛地搜集用工信息,认真负责地考查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建立并不断完善就业渠道。为此,我们将相关科室针对推荐就业的毕业生推荐工作做如下规范:
1、制定《成都铁路运输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办法》,并组织毕业生学习。
2、我们将以毕业班为单位,对需要推荐的同学建立详细的推荐档案。
3、就业指导办公室发布就业信息后,请认真思考、衡量,以决定是否应聘。如决定应聘,须在推荐档案上登记。
(二) 自谋职业
我们倡导学生自谋职业。你们可通过自己的亲朋友好友、同学介绍,也可通过职介机构、新闻媒体发布的信息谋得一份自己满意的工作,当然你也将承担可能由此而来的不良后果,如上当受骗等。因此,一旦你自己谋到一份工作且需提前离校上岗,你须征求家长意见并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三、谋职就业前的准备
1、资料准备:
①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学生证、学历证、计生证、体检单(有无甲、乙肝)、边境证(限特区)
②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0张
③谋职信、学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报名表(各专业科组织)

2、学校提请推荐就业学生特别注意以下事项:
①赴就业单位途中,须遵章守纪,服从带队人员安排,时刻注意人身、财产安全。
②就业前认真学习了解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法规、政策,明确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校安排提前就业,学校招生就业办指定负责人,处理提前就业学生的各种问题及办理相关手续,应牢记其联系方式。
④提前就业期间,如遇自己确实不能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与学校联系。并告知自己的联系方式、具体地点等,以听候学校处理意见。如遇可能涉及自身安全的如拐骗、敲诈等问题,应先报警再与学校联系,同时采取自救措施。
⑤学生到达就业单位后,请学生及时主动反馈学校推荐就业单位的实际情况。
四、 学校有关部门的联系电话:
校 办: 028-86434279 83172969
学生科:028-86433229 66634405(成都校区)
        028-66410056(新都校区)
工程科: 028-86437889
运输科: 028-86433279
信息科: 028-86437839(成都校区)
     66950542(新都校区)
中师科: 028-86437919
经济科: 13438031073
中专招生办:028-86422087 86422038(成都校区)
         028-83027615(新都校区)
大专招生办:028-86430949
就业办公室:028-86437813 83175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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